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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培训班的通知
2021-09-29 16:05  

各高校档案馆(室):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促进高校档案工作的快速发展,经市教委同意,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将于暑期举办“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理事及各高校档案馆(室)负责人一人。

二、培训内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全国高校档案工作分会第四届理事会《办法》修订说明、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校园、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构想和实施、高校学生档案的管理、高等学校文件资料归档范围的确定及归档文件的预立卷、高校档案的科学整理分类编目及利用销毁。

三、培训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培训中心。

四、培训时间:200983——6日。

五、培训费用:每人收取会务费、听课费共计850元。食宿交通统一安排.

六、报名:参会人员以书面形式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报到各协作组组长。

高校一组:南开大学李广凤 2350130081459647

高校二组:天津大学常辽华 2789228213820676972

高职一组:天津职业大学单凤兰 6058700213820890656

高职二组: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陈萱6020959181851907

七、报名截止时间:200979日下班前

八、集合时间:83日早上5

集合地点:师范大学南院八里台校区大门口(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注意事项:3日早餐自备

九、联系人:师范大学档案馆馆长张维和电话:13821080093

 

 

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

  2009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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