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关于评选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9〕65号)精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我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理事会召开专门会议,结合近年来我市高校档案工作的具体情况,经过无记名投票,决定推荐南开大学档案馆、天津师范大学档案馆两个单位参加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韩海涛(天津工业大学档案馆)、常辽华(天津大学档案馆)两位同志参加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王领
联系电话:83215281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