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高职一组召开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研讨会
2021-10-04 14:50  

根据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天津市高职一组于2009527日在天津职业大学图书馆三楼召开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研讨会,与会14名档案工人员对当前我市高职院校(第一组)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这次会议上,各与会单位结合《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介绍了各高职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了下一步各高职院校努力的方向及任务;讨论了如何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会议期间,天津职业大学主管档案工作的孙诚副校长到会并讲话。会议明确了新时期各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地位、作用、任务,探讨和解决了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难题。与会代表认为会议是开得好的,对做好高职院校档案工作、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增强了信心。

会议认为,近年来,高职院校作为一类新型院校异军突起,其学校档案作为学校建设和教育发展的重要凭证和历史记录,档案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但受历史条件及主、客观条件等各种因素所限,高职院校的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基础簿、底子弱、根基浅的现象,因此,各院校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会成员一致认为,各高职院校应借着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这股东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档案意识,首先要从领导做起。会议认为,档案工作必须引起有关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的重视,档案工作人员仍然要想办法继续取得各有关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的支持,有了这个从上到下的支持做后盾,档案工作才可以有个更广阔,更加可以自由发展的空间。

(二)夯实基础、做大做强。与高校相比,高职院校的档案工作基础弱,底子薄,当前的高新技术给各高职院校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和挑战,如何把握机会,迎接挑战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档案部门必须有为才有位。因此各高职院校必须做好档案基础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从而做大做强。

(三)相互借鉴、取长补短。高职院校档案工作集教育特色、档案特色、社会特色、职业和专业特色于一身。各高职院校的实际建立、建设情况不一,各高职院校的档案工作也就各具特色,因此在档案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互相借鉴、互相交流,从而做到取长补短,缩短建设时间,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从而加快高职院校档案工作的整体前进步伐。

(四)借助平台,借力发展。与会单位一致认为,各高职院校相互间联系相对较少,应该多一些交流机会和培训机会,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给各院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因此,各高职院校希望能通过这个平台,创造更多的平台,在人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面取得更多的成绩,争取使得各自学校的档案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五)资源整合,引进人才。档案工作集综合性、专业性与技术性于一身,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对档案信息及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议认为,各高职院校必须重视档案资源整合及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问题,在注重对现有档案人员进行档案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的基础上,更要强调档案专业人员的引进工作,引进懂业务、懂技术的现代化人才,这样各院校的档案工作才会有更大的进步。

关闭窗口

版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