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高校二组召开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研讨会
2021-10-04 14:50  

根据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2009619日“天津市高校二组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会议楼第六会议室召开,天津市教委办公室胡毓樑同志应邀出席,高校(二组)档案馆(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本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贯彻执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情况,并对当前高校档案工作的难点、建立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长效机制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代表们一致认为,《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是指导高校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高校档案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加快推进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建设,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档案服务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档案工作应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27号令的宣传贯彻力度,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体系、人员体系、条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与管理,不断完善高校档案工作机制。通过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来提升高校档案工作基础条件;通过转变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来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利用水平。

与会者感到此次研讨会收获颇丰,对高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促进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科学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闭窗口

版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