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促进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天津市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于2011年7月28日至8月1日在天津师范大学培训基地举办了“高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天津市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及独立学院的档案馆(室)的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主要围绕高校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中有关“高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高校档案管理的制度建设、高校档案馆(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高校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等内容展开培训,并针对各高校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档案工作、制定高校档案工作建设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广泛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做好高校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深了对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认识,交流了各高校档案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此次培训班将对进一步提高我市高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高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供稿)